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学城校区第一食堂、第二食堂托管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
分包名称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中标单位数量(家) |
食堂基本维持费比例 |
最低投入标准(万元) |
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服务年限(年) |
包1 |
大学城校区第一食堂托管经营 |
学校食堂一楼约4363㎡ |
1 |
按照不超过营业额的5%计提。 |
200 |
150 |
20 |
3+1+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为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到期前由甲方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乙方经营服务期延长至2028年7月15日为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到期前由甲方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乙方经营服务期延长至2029年7月15日为第三阶段,含国家规定的甲方寒暑假及法定假日。 |
包2 |
大学城校区第二食堂托管经营 |
学校食堂二楼约3596㎡ |
1 |
按照不超过营业额的5%计提。 |
200 |
120 |
20 |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分包,但只允许中一个分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为:分包1、分包2,已被推荐为分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分包2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其后的候选人依次替补。
二、资金来源
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策划、服务、招募能力。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合同履约纠纷、重大违法记录和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每日上午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30 。本项目报名费为人民币200元/包(缴纳了报名费的投标人的投标才会被接受),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投标人将《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5067965@qq.com(邮箱)。
(二)申领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8日北京时间10:00
(六)开标时间:2024年7月8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任中其一),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包号 |
银行账号 |
1 |
150101040015061160353 |
2 |
150101040015061167791 |
银行行号: 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对应栏目查看。 路径: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银行联行行号。 |
1.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大学城校区第三食堂、第四食堂托管经营(24WC0091)项目的中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
(三)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五)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现场踏勘
(一)自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次日起五日内为现场踏勘时间。因校园管控,如投标人需实地现场踏勘,请务必提前联系(杨老师 023-61969262、023-61969260)。没有按时联系投标人并按时报送进校人员信息将无法进校,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无论踏勘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经营现场的全部内容。
(二)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面积、平面示意图等参数仅作参考,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出具平面各功能区的布置效果图、装修效果图等。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三)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经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全部责任。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金沙集团1862cc成色
联系人: 王唐艳
电 话: 023-61969037 13364004985
地 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8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建行 白喆
电 话:023-67954029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经营要求
1.第一、二食堂经营基本保障餐(服务窗口不低于30%,以档口长度和卡机数量计算)、特色餐窗口。经学校审批后食堂内可设置饮料及水果档口区域,面积不大于10平方,不可售卖预加工、预包装类食品及生活用品等。饭菜价格严禁随意涨价、调价。
2.基本保障餐要求:
中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就基本保障餐采用单份计价形式和套餐形式售卖,具体要求如下:
(1)单份计价:基本保障餐荤菜不高于4.5元/份(熟肉重不低于60g,总重量不低于150g);俏荤(肉末类、鸡蛋类、火腿肠类)不高于3.0元/份(除鸡蛋类外,其余熟肉重不低于30g,总重量不低于150g);素菜不高于2元/份(熟重不低于200g)。中晚各餐荤菜品种不少于6个,素菜品种不少于4个。主食(米饭)份量要求:单份销售不高于0.3元/100g,0.4元/150g,0.5元/200g。
(2)套餐计价:一荤一素5元,一荤两素6元,两荤一素7元,两荤两素8元,所有套餐的荤菜中熟肉重量不低于35g,均含米饭(可添加)、免费汤。其他套餐形式需报学校后勤主管部门审核后执行。
(3)其他保障餐:馒头、花卷每个熟重不低于100g,售价不高于0.6元;鲜肉包每个熟重100g,售价不高于1.5元;油条每根熟重不低于80g,售价不高于1.3元;小面(米线)每份生重100g,售价不高于5元。早餐品种合理搭配,应保证馒头、花卷、发糕、油条、鲜肉包、白米粥供应不断档。
(4)基本保障餐的确认工作须在食堂装修改造完成后、正式开伙前予以确认,由中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根据基本保障餐要求审核备案。
3.特色餐要求
特色餐档口设置及菜品价格方案按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要求,并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执行。
食堂经营实行刷卡消费,必须使用招标人的统一收费系统或招标人规定的收费方式。中标人一律不得以招标人规定的方式外进行结算,否则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按每次10000元从其当月营业额中扣除违约金。招标人现有的收费设备可供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如需添置,设备购买费用及后续维护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服务要求
(一)中标人开业时间。食堂应于2024年8月23日前按要求完成装修并按时开业。
(二)项目管理团队配备。
中标人应配置科学合理的管理服务团队,管理服务团队应素质高、经验丰富、人员充足,管理服务制度健全。应配置食品安全员并按需实行轮班制,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脱岗。
(三)安全质量保障
1. 中标人需制定科学合理的餐饮服务经营方案、质量保障措施与价格明价细则(餐饮合理定价机制、价格稳定机制、价格监管机制)。餐饮服务基本保障餐价格须按照重庆市教育后勤协会的指导价实施,严禁哄抬物价和私自调价。各种食品价格实行备案审查,变更必须书面报请基建后勤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得擅自变更食品售价。
2. 中标人需制定有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方面的安全方案。要求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合理,溯源索票索证、留样制度完善,餐具清洗消毒保存规范。管理机构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有关方面的管理规定,服从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管。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对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消防和治安等安全负完全责任。
3. 中标人需有员工群体性事件、意外事故的处置方案,师生投诉建议、网络舆情的应对措施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学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等群体性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事件发生。
(四)环保卫生。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气排放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要求,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垃圾清扫、清运、处置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餐厨设备正常运行时间白天(6:00—23:00)必须将噪声控制在55dB以下,晚上(23:00—6:00)必须将噪声控制在45dB以下。所有排烟、排风管网管道、设施设备等每月清洗一次(9次/年),油烟净化器至少每两月清洗一次,排污清掏按相关规定清洗,并将清洗资料报招标人基建后勤处备案。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五)能源保障。招标人提供水、电、气等条件保障,相关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据实收取。招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将天然气接口安装到指定位置,燃气开通、燃气设备安装、维护费用以及完善相关手续及报备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中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人水、电、气、网络等有关管理规定。
(六)假期值班。中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关于寒暑假、法定假日期间留校师生正常伙食供应的值班工作安排,保证寒暑假、法定假日期间师生的正常供餐。
(七)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如遇临时停水停电停气等特殊情况,必须承诺采用特殊应急机制保障正常供餐。
(八)员工上岗要求。中标人必须负责所聘用员工的教育、管理及安全责任,承担员工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工资福利、健康体检、学习培训、住宿等费用。所聘员工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身份证,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所聘员工要经过食品安全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礼仪及职业道德培训,健康体检后持“证”上岗。
特别说明:中标人派驻参与本食堂运营的所有从业人员不得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入校,一经查实中标人需无条件更换,并扣除每人次5000元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九)招标人基建后勤处作为食堂主管部门,代表招标人履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中标人每天采购的物资进行监督、检查和登记,对发现的安全、质量、卫生等问题有权立即纠正并严肃处理,中标人必须服从。
(十)中标人必须按照食堂的定位和要求进行成本核算,食堂经营自负盈亏。按照招标人的规章制度要求,负责员工的组织、培训和管理,与其他实体保持和谐经营。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和价格稳定,接受招标人的监督和考核。
(十一)饭菜经成本核算后,价格实行审核备案制。售卖价格必须明显低于周边市场行情价格,制定菜谱明码实价(图文并茂、套餐菜单和单品菜单),并接受基建后勤处的指导和师生的监督。
(十二)中标人自行负责法定范围内员工组织、管理、安全责任及相关经费的支付,不得拖欠供货商货款和员工正常薪资。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暂缓营业款结算,直至中标人结清相关欠款后再结算。中标人在用工方面违约或发生工伤的所有纠纷与招标人无关。
(十三)食堂房屋、设施、设备、家具、场地(包括景观、实物)等属于招标人资产,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承担管理、维护、使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签订合同书后,招标人配置给中标人的所有设备、设施,中标人必须登记造册,产权属招标人所有。经营期满后必须完好地将所有设备、设施交还招标人。若有损失(自然损耗除外),中标人要照原价赔偿。中标人无权将招标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出租、出借或挪作他用。食堂现有设施、设备,以合同签订时现场移交清单为准。
(十四)中标人在合同管理期限内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校园文化建设等相关规定。自觉维护招标人形象,尤其必须遵守招标人管理制度。承担食品制作、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种事故的全部责任。
(十五)中标人有义务完成招标人下达的乡村振兴农产品采购任务。
(十六)中标人保证禽类、加工肉品冷冻货控制在总进货量的20%以内,保证油品采用压榨工艺非转基因食品。
(十七)如遇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安排和指挥。
(十八)负责人巡检制度:中标人必须安排法定负责人每月到现场进行巡检。积极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处理经营中的相关问题。
(十九)招标文件中未尽条款按国家、重庆市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设施设备及装修改造投入要求
(一)中标人在经营管理场地范围内,须自行负责食堂的厨房设施设备、装饰装修(含大厅防滑地板改造)、油烟抽排净化系统、水电气管道改造、就餐环境改造、各功能间防水、履带式餐具回收设备、餐具清洗消毒设备、视频音箱系统、燃气维护等投入。
(二)中标人应对主副食库房、冷藏库、冷冻库、粗加工间、精加工间、操作间、洗碗间等进行合理布局和装修改造,中标人承担全部装修费用。
(三)中标人负责安装全新空调系统,后期维修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四)中标人需为食堂配齐符合《重庆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装置(包括油烟净化监控系统)以及符合国家标准的现代化消防、安全、环保系统方案并在实施中达到要求。
(五)中标人需配置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及预留拓展接口,视频监控系统需接入指定的视频监控集中系统,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且具备90天以上存储能力,监控显示屏屏幕尺寸不低于55英寸,并提供安装点位设计图。
(六)中标人提供“智能化食堂”建设管理,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后厨加工间入口需建设门禁系统功能,可进行工作人员智能化人脸识别、身份识别;从业人员管理(含基础信息管理、健康证有效期进行预警等功能)。
2.具有后厨加工间生物智能监控功能,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穿戴违规,不戴口罩、帽子、不穿工作服、日常工作习惯、实时健康检测,有害生物抓拍及告警处置。
3.具有食品安全智能留样功能(含自动记录留样销样时间、对留样重量不达标、过期等及时提醒并告警等功能);餐具消杀记录电子台帐。
4.具有食品原材料及物资管理功能,实现各类物资特征或包装视觉识别,并自动及编辑采集物品名称、重量、规格等进出货信息(含保质期过期提醒、原材料进出商家记录等功能),生成实时可查询的电子库管台帐,识别准确率达到90%以上,无法识别的可采用人工编辑输入或修改信息。
5.具有智能化能耗管理功能,对水、电、气等终端设施使用节水节能产品或改造,分类、分点位数据进行采集,建立分析管理后台,实现能耗管理数字化。
6.具有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功能系统,实现以上各类系统数据监控、采集、分类归档等功能。
7.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智慧食堂管理各项系统建设方案,采购人将对建设方案进行评审,经审定方可实施。
(七)为充分利用招标人现有食堂餐厨设备,在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中标人可使用现有食堂餐厨设备,相关设备的产权仍属于招标人。中标人应全部按移交清单核实后接收确认,并负责后期设施设备的维保。对确实无法使用和不需要的设施设备,由中标人移交招标人处置,中标人不得擅自处置。合同期满后,中标人交还招标人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对违规处置和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八)合同期满或经营期内解除合同后,中标人不得破坏和自行拆除装修及相关固定资产,前期投入的可移动设备及商品底货(如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处置(现场垃圾及废品、废物须由中标人负责处置并打扫清理干净),招标人无义务回收或转让,更不支付任何费用。
(九)所有投入的设施设备(含智慧化食堂系统)等均需提交报价清单,并注明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四、装修改造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保证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要求。由中标人在施工前须向学校基建后勤处提交装修改造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并及时报送沙坪坝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经招标人牵头的工作小组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过程中严禁破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若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中标人应立即停止施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在装修过程中确保地面、屋面、墙面等无渗漏。施工图纸不得随意更改,施工过程中确需更改须报经招标人同意,施工单位资质和竣工图纸需报招标人备案存档,中标人自行承担装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完工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方可开业。
※(二)投标人需提供食堂的总体装修改造效果图、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量组价清单(按最新现行建设工程定额编制)及经费预算。装修设计方案中需明确后厨、卫生间、洗消间的防水做法,楼道及公共区域的修缮方案。装修风格要符合我校校园文化特色,符合高校“标准化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要求。投标人对食堂重命名、悬挂招牌、广告等必须符合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设计制作方案书面报招标人审定后实施。
(三)投标人需提供食堂餐饮档口的装修改造效果图及改造方案。改造方案需符合大众审美需求,方案需报招标人审定后实施。
(四)装修改造方案需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设计。
(五)装修过程隐蔽工程拍照,保留各种票据,以便做经费审核报告。
(六)消防要求。更换食堂内所有烟感器、气体探头、疏散指示牌,对食堂内部消防线路进行清理,设立食堂消防安全员。食堂装修须满足消防设计规范要求。
(七)环保要求。装修材料必须达到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范及要求。
(八)开伙验收。中标人完成食堂装修改造,所有餐厨设施设备(含智慧化食堂系统)投入到位,向招标人申报开伙验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方可营业。
(九)投入验收:开伙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在30日内提交实际投入的所有证明材料和经费报告,由招标人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中标单位提交的经费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若审核金额低于投标承诺金额,中标人必须在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定金额后10日内将差额部分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资金归招标人所有),否则将从中标人的营业款中扣除直至结清为止(评估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入只包含设施设备、装饰装修,不含生产所需耗材。
(十)食堂装饰装修改造经费审核计价原则: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 《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等及相关配套文件计算。主要材料及人工投标报价中已有价格的按投标报价计算,无价格的按2024年6月《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对应的材料及人工价格执行。除食堂装饰装修改造以外的其他投入经费计价原则:所有投入的设施设备(含智慧化食堂系统)等按中标人提供的发票据实计算。
(十一)投标人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交接与进场方案。要求交接工作无缝衔接,装修改造不影响师生的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进场与开业时间须符合招标人的进度安排。
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
※(一)服务期
3+1+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15日为第一阶段,第一阶段到期前由甲方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乙方经营服务期延长至2028年7月15日为第二阶段。第二阶段到期前由甲方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乙方经营服务期延长至2029年7月15日为第三阶段。服务期含国家规定的甲方寒暑假及法定假日。
开业时间:2024年8月23日前按要求完成装修并按时开业。
(二)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考核方式
中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招标人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规范,并遵守在监管过程中经招标人不断完善和新增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1、日常考核(每月不定期进行)
由招标人基建后勤处牵头按照《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食堂经营管理考核实施办法》(附件一)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考核分数低于75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学期调查问卷
每学期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一次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
3、年度考核
由招标人基建后勤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食堂进行年度满意度测评。年度考核分数=全年日常考核平均分(40%)+学期满意度测评(40%)+年度满意度测评(20%)。
4、第二、三阶段续签考核
合同前2年食堂经营或安全管理违约处罚单次未超过5000元,每年累计未超过10000元,且前2年年度考核分数均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食堂经营方,在第2.5年由招标人进行续签考核(第3年日常考核分占60%,续签满意度测评占40%),考核分数达到80分以上,经学校研究同意可续签第二阶段合同。在第3.5年由招标人进行续签考核(第4年日常考核分占60%,续签满意度测评占40%),考核分数达到80分以上,经学校研究同意可续签第三阶段合同。
二、报价要求
(一)中标人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和添置设施设备的费用。本次报价为投标单位对所投食堂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报价,包含设计费,装修费,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原有旧设备拆除,垃圾清运费,运输费,检验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安全保险费、人工和各种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核算投入,经营支出(人工、能源、原材料等所有用于食堂经营的费用)后,合理报价,经营自负盈亏。投标人需要报最低投入报价、自愿投入资金和基本维持费计提比例。
(二)投入报价只作为各投标人投资金额,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考虑投入存在的风险,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各投标人在投入报价时,各种装修材料及设施设备需注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三、结算方式
原则上按月结算(每年1-2月营业款累计在3月结算,7-8月营业款累计在9月结算),营业款结算金额=营业额扣除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收取的手续费(如有)。中标人在完清水电气费、基本维持费等所有费用后,招标人及时完成支付(遇节假日及寒暑假顺延)。
能耗水电气价格执行现行市价,如有变动,按照国家相关物价要求调整,物业费(如有)、潲水费、垃圾清运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基本维持费计费方式为:食堂当月实际营业额×提取比例。
四、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一)为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缴纳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第一食堂150万元、第二食堂120万元),逾期不交视为主动放弃中选。成交供应商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招标人从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招标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中标单位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人工工资、货款拖欠,无投诉,无质量及其它违约问题,学校退还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到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三)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 名:金沙集团1862cc成色
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高新区熙街支行
账 号:50001056800052500372
(四)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结束后,无人工工资、货款拖欠,无投诉,无质量及其它违约问题,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学校按规定及时退还给成交中标人(不计利息)。
五、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食堂整体承包自营,不得将食堂全部或部分档口转包、分包、转租、转借、抽成或其它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经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投项目分包在经营中的有利及不利因素(设施设备齐全符合开餐需求,餐具等易耗品由中标人提供),投标前到现场调研、踏勘,在学校现有经营模式下,综合考虑投标报价、自负盈亏。
(二)如中标人未提前申请终止合同,违约放弃经营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投入的设施设备归采购人全权负责处置,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三)食堂经营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必须确保零事故,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食堂安全事故,学校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因此产生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学校并将投标人列入投标黑名单,取消该中标人今后在采购人食堂经营招标的投标资格,涉及事故的相关人员,取消其在采购人其他食品经营场所的就职权。
(四)中标人须投入满足本次招标要求和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投入在食堂的设施设备不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合同期期满后中标人须按照学校要求,从收到学校书面撤场通知后5日以内拆除设施设备并退场。否则,学校将视为中标人放弃相关设施设备处置权,将由学校全权自行处理,所得收益全部收归学校。
(五)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生产安全或消防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提供未生事故承诺书)。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六)若投标人伪造有关资质和证明文件,一经查实,取消参与资格或者终止合作,并对其追究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列入学校经济活动的黑名单。
六、违约责任
(一)中标人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除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款和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并不退还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二)除经招标人同意(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检修等特殊情况)外,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供餐,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除不退还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必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直至合同终止执行。
(三)中标人必须遵守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需接受相关处理并自觉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不支付,招标人有权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于当月补齐被扣除部分的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人与就餐人员发生冲突、提供霉烂、变质食物(包括库存中有霉变货物)等情况,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发生投毒或食物中毒事件,招标人除扣除全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必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责任,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为确保食堂进货和库存食品的安全,中标人必须确保进货食品都有《质检报告》,肉类食品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必须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如实登记如下事项: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地址、供货商联系电话等。凡招标人及其相关部门检查到《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中有缺项或登记不完整,给招标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在接受政府部门、市教委、教育后勤协会等各类检查时,中标人承担检查组提出的任何关于安全、卫生、饭菜质量和价格方面问题的责任,若受到检查组的处罚,则将按照招标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在迎接各类参观团的过程中给招标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中标人未按约定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或超范围经营者,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七)招标人除常规检查和经营满意度考核外,还将不定期地会同相关人员(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卫生防疫员、食堂管理人员代表)就食堂提供的菜品种类、价格、卫生、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等项目进行随机检查,若发现销售价格、饭菜质量和服务态度存在问题,每发现一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每月招标人随机抽查教职工午餐,如未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每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如果连续三个月招标人随机抽查教职工午餐,均未按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约定执行,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不支付,招标人有权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于当月补齐被扣除部分的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八)因饭菜质量、价格和卫生等问题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集体上访或集体签名反映问题,经检查、检测情况属实,每出现一次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0元、每出现一次集体上访或集体签名反映问题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0000元。情节严重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与退还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不支付,招标人有权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于当月补齐被扣除部分的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九)中标人必须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包括健康、安全和稳定的管理。若因中标人内部或中标人外包、转包、分包的单位员工工伤、工资报酬纠纷,以及中标人或中标人外包、转包、分包的单位拖欠供货商货款等纠纷出现上访、闹访事件,每出现一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对招标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违约金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不支付,招标人有权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于当月补齐被扣除部分的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十)对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无故、不及时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整改的,每出现一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发生私自收取现金或自行推出其他收款工具不入帐的情况,每发现一次且情况属实,中标人按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的5%的额度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应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逾期不支付,招标人有权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中标人应于当月补齐被扣除部分的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十一)中选人采购、销售“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无商品条码)、临期、不合格品及过期商品、销售腐烂、变质水果,如经查实,每发现一次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因以上行为造成合同解除的,所有已投入设备归招标人所有,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退场,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中标单位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营业款暂缓结算。
七、退出机制
(一)合同到期后,中标人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对投入的设备设施(原则上为非固定设施)处置或拆除,并不得超过合同终止之日起7日之内撤离现场。中标人退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装修和设施改装补偿要求。若违反上述规定,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并列入招标人黑名单。
(二)合同到期后,若中标人借故拖延移交时间,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同时,超过合同期满7天后,招标人默认为中标人已经进行了撤场处理,并视经营场地里的所有物品为中标人的废弃物,招标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置,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合同到期后,对于招标人移交中标人的资产设备,中标人在撤场时未归还招标人或非正常损失的,招标人有权从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抵扣。
(四)合同第一阶段到期后,经招标人对中标人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则继续执行合同,否则合同自动终止。
(五)合同期内,如中标人经营管理考核不达标,或发生严重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较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等(包括“违约责任”规定的终止合同书条款),招标人将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且招标人不退还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期内,中标人必须严格履约,不得无故停止经营或退场,若中标人无故停止经营,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安全文明经营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解约,需提前2个月书面提出申请,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终止合同。
(七)合同期内,中标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经营用途、经营项目或超范围经营,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八)合同期内,中标人将食堂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抽成或其他任何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合同期内,中标人未按合同和响应文件要求执行、违反食堂经营和管理规定的、未在限期内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解除合同的情形。
八、知识产权
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投标单位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投标单位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其他
1.招标人提供食堂平面示意图。
2.其他未尽事宜可在合同中约定。
十、考核办法(详见下表附件一)
附件一:
金沙集团1862cc成色食堂经营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引进的社会企业经营学生食堂的管理,结合我校社会企业经营学生食堂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序号 |
考核项目 |
规范要求 |
考核方式 |
处理方式 |
扣分标准 |
一 |
安全管理 |
食品卫生安全 |
1、应持证经营。 |
现场检查 |
无证经营或证件过期除由经营者支付卫生主管部门的罚款外,并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0—50000元直至解除经营管理合同。 |
|
2、应建有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制度。 |
查看制度 |
缺一项制度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
3、应建有卫生与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
查看制度 |
缺一项制度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
4、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 |
现场检查 |
缺证或过期一人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缺证或过期扣1分/人次 |
5、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无食物中毒事故和肠道传染病发生 |
现场检查 |
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向学校缴纳违约金不低于100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承担所有经济赔偿,性质恶劣的立即解除合同。 |
出现食物中毒事故一次扣30分 |
6、应坚持《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现场检查 |
无出入库台账扣款5000元/次;记录不全扣款300元/次 |
无台账扣10分/次,记录不全扣2分/次 |
消防安全 |
7、应保障食堂各项消防设施完好,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
现场检查 |
设施损坏、无检查记录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违规扣2分/次 |
8、应安全用电,严禁私拉电线。 |
现场检查 |
私拉电线一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违规用电扣5分/次 |
9、应培训员工掌握正确使用天然气的方法,注意防漏、防爆、防火,使用后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
现场检查 |
违规用气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次;出现用气安全事故向学校缴纳违约金不低于2000元/次。 |
违规用气扣10分/次;出现用气安全事故扣20分/次 |
10、应组织员工培训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每学期不少于1次。 |
查看记录 |
无培训记录的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无培训记录扣1分/次 |
其他安全 |
11、应安排专人管理和保护好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 |
现场检查 |
损坏或遗失学校固定资产的按原价赔偿。 |
每损坏或遗失扣1分/件 |
事故预防制度 |
12、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建有预防食物中毒事故预案。 |
查看制度 |
缺一项预案制度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缺预案扣2分 |
13、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建有因电气、燃气、油锅着火应急处理机制及预案 |
查看制度 |
缺一项预案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缺预案扣2分 |
14、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设备使用培训,建有机械设备、用电、用气(汽)安全操作规程。 |
现场检查 |
违规操作一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违规操作扣1分/次 |
二 |
食品管理 |
招标 |
15、主要原材料应建立定点供货单位及招标品种备案制度,供货单位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动植物检疫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交基建后勤处备案。 |
查看证件 |
无相关证件的每缺一项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证件不齐,每缺扣5分/项 |
16、应建立招标登记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准入制度,每批次物质应有生产厂家、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及QS认证等标识。 |
现场检查 |
每缺一项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缺项扣2分/项 |
17、招标的原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
现场检查 |
每违规招标一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10000元。 |
每违规采购扣10分/次 |
存储 |
18、食品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做到生、熟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冷藏柜(库)存放食品有标志。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2分/次 |
19、仓库管理规范,物资分类存放,食品库无过期、变质及非食品物资。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违规扣2分/次;过期或霉变食品每发现扣10分/次 |
加工 |
20、食品加工应做到流程合理,操作规范。 |
现场查看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
21、各类主副食应按照规范的配比标准加工(具体配比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
现场抽检 |
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品种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5分/次 |
22、凉菜应由专间、专人和专用设施设备加工,凉菜间应安装空调。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项 |
23、加工生、熟、荤、素食品应做到用具分开、整洁、严格消毒、摆放整齐。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2分/次 |
24、餐饮具使用前应要规范消毒。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5分/次 |
25、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工作场所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戴首饰上岗,长发不外露。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元。 |
不符合要求每次扣2分/人 |
26、按规定进行菜品留样。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留样记录不全扣500元/次 |
不符合要求扣2分/次 |
27、食堂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及防尘措施并做到定期消毒。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1000元。 |
不符合要求每扣2分/次 |
出售 |
28、主要饭菜类应明码实价,菜牌齐全。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投诉扣2分/次; |
29、在正常就餐时期,品种应按学校要求执行,荤素搭配合理。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向学校缴纳违约金(学校要求数-实际菜品数)*200元。 |
不符合要求每种扣5分/次 |
30、不应出售夹生、未熟或变质食品,饭菜中应无泥沙、钢丝等杂物。 |
投诉核实 |
查实后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2000元。并对学生进行赔偿或补偿。 |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
31、餐厅内外、厨房、操作间、库房等场所应保持整洁。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
32、食堂内外应设置带盖的垃圾桶,并及时处置垃圾。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
三 |
服务质量 |
33、应统一着装,仪表端庄,挂牌、戴口罩上岗。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每人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2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1分/人次 |
34、应做到服务及操作程序规范,态度端正,主动热情,文明用语,不和学生发生争吵及正面冲突。 |
投诉核实 |
查实后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2分/次 |
35、应及时处理就餐者投诉意见、建议,过程有记录。 |
现场检查 |
未处理投诉每次每件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2分/次 |
36、应在中、晚餐供应期间向就餐者提供免费汤。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2分/次 |
37、应在食堂明显位置设有就餐投诉台(或设立意见箱、意见薄)。 |
现场检查 |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向学校缴纳违约金2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2分/次 |
38、使用校园一卡通或学校规定方式消费结算,售卖窗口严禁使用现金等学校规定方式结算。 |
现场检查 |
按合同执行 |
违规扣5分/次 |
四 |
经营秩序 |
39、未经学校书面同意,食堂经营企业不得将食堂全部或者部分转租、转借或其他任意形式转交给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经营。 |
依据合同 |
按合同执行 |
|
40、应严格遵循学校统一制订的菜品价格,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擅自向上调价。 |
现场检查 |
若擅自改动价格,每一菜品向学校缴纳违约金2000元。 |
违规扣5分/次 |
41、不能擅自超营业执照、食品卫生从许可证、合同约定的范围经营。 |
依据合同 |
超范围经营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3000元。 |
|
42、应按时向学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热菜热饭(早上6:30—9:00;中午10:30—14:00;晚上16:00—22:00),特殊情况例外。 |
依据合同 |
未经同意擅自关闭食堂的全部或部分经营窗口,每关闭一天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0元,学校保留解除合同、取消食堂经营者承包经营管理资格的权利。 |
不符合要求扣10分/次 |
五 |
其他 |
43、食堂经营者应做到“门前三包”,保持清洁卫生。 |
依据合同 |
卫生出现脏、乱、差现象每次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 |
44、食堂经营者应在装修方案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对食堂进行装修。 |
依据合同 |
装修方案未经同意,学校有权要求食堂经营者立即恢复原貌,并向学校缴纳违约金50000元。食堂经营者因装修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
|
45、食堂经营者应在合同期满或承包期内解除合同时,立即停止经营,返还学校的设施、设备,并在合同期满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七天(自然天数)内撤场。 |
依据合同 |
食堂经营者逾期未撤场,视为其同意学校代其清除相关物品和设施,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在清除物品、设施时产生的毁损、灭失的责任均由食堂经营者自行承担。同时,食堂经营者如果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起七天内不按照约定撤场,应当按照每天5000元的标准向学校支付场地占用费,直至撤场工作完成为止。 |
|
46、根据学校情况下达的具体工作。 |
依据工作 |
视工作未完成情况向学校缴纳违约金每项不低于500元。 |
不符合要求扣1分/次及以上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若未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审环节。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
(二)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 |
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执行。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签署或盖章齐全。 |
投标方案 |
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服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4 |
商务部分 |
投标文件内容 |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一)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两个分包,但只允许中一个分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依次为:分包1、分包2,已被推荐为分包1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分包2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由排名其后的候选人依次替补。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包1、包2适用)
评审 部分 |
评审因素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分值 |
|
一 |
经济部分(30分) |
|
1 |
设施设备及装修报价 |
进行必要的室内外环境美化、更新或增加设施设备等。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响应最低投入标准(200万元)得基础分值15分,低于最低投入标准的本项为0分。在此基础上,承诺自愿投入资金,每承诺投入15万元资金得1分,本项最高得25分。装修材料及设施设备需注明品牌、规格、型号。根据《开标一览表》和《投资预算明细表》评分,任一项未提供,则不得分。 举例: 1、A投标人最低投入报价为180万元,低于最低投入标准,因此,本项得0分; 2、B投标人最低投入报价为200万元,得基础分值15分,自愿投入资金150万元,得加分10分,本项得25分; 3、C投标人最低投入报价为220万元,得基础分值15分,自愿投入资金120万元,得加分8分,本项得23分; 4、D 投标人最低投入报价为200万元,得基础分值15分,自愿投入资金14万元,得加分0分,本项得15分 |
25% |
25分 |
|
2 |
基本维持费报价 |
每月按营业额提取的基本维持费比例,最高不超过每月营业额的5%。按照投标人报价的比例值获得相应分数。报价0%本项不得分,报价1%得1分,报价2%得2分,报价3%得3分,报价4%得4分,报价5%得5分。本项最高5分。报价不得出现小数。 |
5% |
5分 |
|
二 |
技术部分(51分) |
|
1. |
服务方案 |
提供管理服务方案: (1)进场、工作交接方案。 (2)食品原材料等物资保障方案。 (3)价格稳定措施方案。 (4)员工培训及考核方案。 (5)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停水停气停电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方案。 以上每项方案内容齐全、科学、合理的得5分;方案内容一般,科学性、合理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1分,无此方案的得0分。 提供相关方案和承诺书。 |
5% |
5分 |
|
2. |
膳食规划方案 |
1.提供提供餐饮管理服务方案(7分) (1)提供基本保障餐和特色经营方案(4分) 要求菜品丰富、品种齐全、价格合理,明确质量保障措施与价格明价细则。方案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2)提供餐饮食材质量控制及后厨管理方案(3分) 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2.倡导厉行节约,避免餐饮浪费行动方案(1分) 提供方案得1分,无方案得0分。 |
8%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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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境改善方案 |
提供本项目的装饰装修及设施设备方案。要求提供装饰装修设计方案、图纸、工程量或材料清单等;厨房设施设备齐全,满足食品生产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所投设备包含且不限于后厨设备、大厅设备、互联网+明厨亮灶设备、油烟净化设备及油烟监测设备、智慧化食堂建设的相关设备等,所有设施设备必须满足消防材质要求,装修材料及设施设备需注明品牌及规格型号。主要为: 1.提供用餐区装修装饰及安装配置彩色效果图3张以上、标准2号图幅装饰设计图1套、工程量或材料清单附投资预算,根据资料齐全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判,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最高得5分; 2.提供后厨功能布局图、餐具回收间改造方案及设计图(要求:必须配备履带式传输回收餐具功能)根据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判,优秀得4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最高得4分; 3.提供餐厨设施设备购置清单及采购预算方案1套,食堂新安装油烟排风系统(含拆除)方案1套,安装全新空调系统(含拆除)方案1套,根据方案齐全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评判,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差的不得分,最高得3分; 4.提供智慧食堂建设方案一套,包括后厨加工区、前厅售卖区、就餐区、通道、出入口等区域全方位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图及安装点位图,监控系统并接入招标人指定的集中视频监控系统,提供购置清单及预算,根据方案齐全性、符合性进行评判最高得13分。 (1)后厨加工间入口需建设门禁系统,可进行工作人员智能化人脸识别、身份识别;从业人员管理(含基础信息管理、健康证有效期进行预警等功能);方案优得2分,合格得1分,可行性差不得分。 (2)具有后厨加工间生物智能监控系统功能,实时监控工作人员穿戴违规,不戴口罩、帽子、不穿工作服、日常工作习惯、实时健康检测,有害生物抓拍及告警处置;方案优得2分,合格得1分,可行性差不得分。 (3)具有食品原材料智能留样功能(含自动记录留样销样时间、对留样重量不达标、过期等及时提醒并告警等功能);餐具消杀记录电子台帐;方案优得2分,合格得1分,可行性差不得分。 |
25% |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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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食品原材料及物资管理功能,实现各类物资特征或包装视觉识别,并自动及编辑采集物品名称、重量、规格等进出货信息(含保质期过期提醒、原材料进出商家记录等功能),生成实时可查询的电子库管台帐,识别准确率达到90%以上,无法识别的可采用人工编辑输入或修改信息;方案优得2分,合格得1分,可行性差不得分。 (5)具有智能化能耗管理功能系统,对水、电、气等终端设施使用节水节能产品或改造,分类、分点位数据进行采集,建立分析管理后台,实现能耗管理数字化;食堂加工区具备智能化新风系统及自动控制功能,实现生产环境智能监管,包含燃气、消防、油烟污染净化等相关系统具备预(报)警及联动处置功能,应支持可查询信息功能,并可实现与学校相关网络系统进行数据交换;方案优得2分,合格得1分,可行性差不得分。 (6)具有智慧食堂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功能,实现以上各类系统数据监控、采集、分类归档等功能,实现数据信息分类、分时及画面定向查询,数据上传互联开放接口等数据管理能力;方案优得3分,合格得1分,可行性差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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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人员配备方案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三年及以上的校园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的,得1分; (此项需提供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截图,同时需提供服务单位对工作经验的证明文件的盖章扫描件,原件备查) 2.项目厨师长持有高级及以上厨师证书的得1分; 3.厨师团队中配备中级及以上厨师,其中持有中级厨师证的,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高级及以上厨师证,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 4.服务团队中有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持有中级及以上健康管理师证书或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1分。 投标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2-5项证书提供技能证书扫描件及人社局网站 (http://jndj.osta.org.cn/)查询截图; 2.提供以上人员和投标人签定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 3.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8% |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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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稳定经营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
根据竞选人提供的整体管理制度与措施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生产加工制度与流程,日常管理制度,环境清洁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 1.制度与措施考虑全面具体,无缺失; 2.制度与措施科学合理且先进,可行性强: 3.制度与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学校的情况和定位; 4.制度与措施对突发事件(食品安全,防疫安全,消防安全,突发停电、停水、停气等)的内控机制科学合理。 综合评审其措施和制度,优者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2分,差者不得分。 |
5%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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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商务部分(1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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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承诺 |
(1)制定法定负责人每月现场巡检制度,与学校对接。积极协调处理经营中的相关问题。有制度得1分,无制度得0分。 (2)承诺引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食品管理体系。1分 根据承诺材料评分,所有承诺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法人签章。 |
2%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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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认证 |
(1)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 (3)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 (4)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 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官方网站查询截图及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2分 |
|
3. |
类似业绩 |
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单个类似集中供餐餐饮管理与服务业绩(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每增加1个有效业绩加2分,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中未明确经营面积的,提供所经营项目单位的证明(需加盖该合同签订法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10%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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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用户满意度 |
2019年以来单个类似集中供餐餐饮管理与服务业绩(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服务合同三年及以上),服务单位出具的用户满意度证明文件为优秀(或满意)的(证明文件需加盖该合同签订法人单位公章),提供一个用户满意度证明文件得1分,最高得5分。 根据《用户满意度证明材料》评分,提供汇总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
5% |
5分 |
|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 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采购活动。
七、中标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其他
3.1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纪检部门提起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投诉书正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采购投诉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定额执行:包1代理服务费:5万元,包2代理服务费:5万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
账 号:3100023419200023047
十、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
十一、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格式合同(样本)
(本篇仅为样本格式,具体合同内容由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制定的合同格式为准)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价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
|
|
|
|
|
|
合计人民币(小写): |
|
合计人民币(大写): |
|
一、服务要求 |
|
二、考核方式: |
三、付款方式: |
四、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执行,或按双方约定。(采购人应按项目实际情况完整填写) |
五、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
需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供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
备注: |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投资预算明细表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二)第二篇要求的方案或证明材料(如果有)
(三)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要求的方案及证明材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第三篇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四)第四篇评审因素商务部分要求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
|
包号 |
分包名称 |
数量 |
最低投入报价(小写) |
自愿投入资金(小写) |
|
|
1项 |
|
|
最低投入报价(大写): |
自愿投入资金(大写): |
基本维持费比例报价: % |
备注:投标人须对基本维持费报价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投资预算明细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11 |
…… |
|
|
|
/ |
|
|
12 |
总计 |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
(投标人公章) (签署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
二、服务文件
(一)服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本表可扩展。
(二)第二篇要求的方案或证明材料(如果有)
(三)第四篇评审因素服务部分要求的方案及证明材料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十一、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
(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项目号:
招标项目名称: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2.本表可扩展。
(三)第三篇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四)第四篇评审因素商务部分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或盖章) (签署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 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
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
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
3.我方在招标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
(结束)